为进一步做好卓筒井文明的保护和传承,推进盐业文化的挖掘和研究,丰富卓筒井陈列馆展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博物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有一定价值的卓筒井及盐业生产管理相关实物与文史资料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长期有效。
二、征集内容
有关盐业特别是卓筒井相关的开凿、生产、运输、销售,管理、习俗等事务的文物(实物)、资料和历史文献等。具体包括:
(一)实物类
1.工具类:盐业生产过程中使用到的各种生产工具和辅助工具;
2.管理类:与盐业管理相关的各类政令、布告、文稿的纸质、石刻类实物,以及盐官印章、印信、手稿等;
3.运销类:包括在盐业运销过程中使用到的实物工具、运销单据、税单票据等相关凭证;
4.产品类:各种盐业产品和多种用途功能的深加工盐产品及产品包装实物;
5.生活习俗类:反映盐工及盐产地周边百姓的生活习俗、民俗民风等方面的代表性物品。
(二)文献类
1.记录历代(包括近现代)盐业生产发展历史的文献、书籍、志书、报刊、档案资料等;
2.盐业相关的民谣、诗歌、日记、手稿等。
(三)音像图片类
与盐业工艺、管理、历史等相关人物、事件的图片、音频、影像资料等。
(四)其它
其它与盐业相关的具有展览陈列价值的物品、史料等。
三、征集要求
(一)拟征集物品应能够反映或佐证盐业相关历史、工艺等内容,具有历史价值、文化价值、艺术价值和时代价值。
(二)拟征集古代和近现代文物、革命文物、古代文献等应具有合法来源证明。
(三)拟征集文献资料、图片视频等要客观、真实,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版权、知识产权、所有权等问题纠纷。
(四)单位或个人所提供的藏品信息必须是未进入任何单位征集流程的藏品,在进入我馆征集流程后,未收到我馆征集结果前不得将该藏品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四、征集方式
(一)无偿征调。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文物属于国家资产,采用无偿征调的方法。
(二)自愿捐赠。接受个人、团体捐赠,本着自愿原则,将文物(实物)无偿捐赠给国家。对无偿捐献的单位或个人颁发捐赠荣誉证书。
(三)依法移交。国家公安、司法、工商、监察等机关在查处案件中收缴、罚没的有关文物,通过有关手续进行征集并做好移交工作。
(四)有偿收购。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出售原则,本馆组织专家对拟收购的物品进行鉴定估价,参照市场因素,签订协议后,予以收购。
(五)代管代展。不愿出售和捐赠的文物、标本、史料等,可通过协商的形式,签订保管协议或借展协议,代管代展,在所有权不变的基础上,也可复制或仿制展出。
五、征集流程
1.申报。物件持有者直接与我馆征集人员联系申报,以实物或照片方式进行申报,并对物件的来源、流传经历、背后故事等信息作出简要书面说明,同时应注明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必要的身份信息。我馆工作人员将对征集物件进行初选,实物入选将由我馆暂存,未入选直接退回;照片方式入选后将通知出具实物。
2.专家评估。组织专家对初选物件进行筛选、鉴定。经鉴定、评估后,与物件持有者商定具体征集事宜。对鉴定不符合收藏要求的物品,按照合法程序退还。提交信息材料不予退还。
3.建立档案。对所有征集物件进行详细登记,包括照片、征集方式等有关文物(实物)的详细信息,并进行严格管理。
4.移交入库。所有物件由文物管理部门造册收藏。
六、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天星大道中段大英县汉陶博物馆3楼
邮编:629300
邮箱:345216554@qq.com
联系电话:0825-7825118
联系人:田 琳 17399638808
唐术贵 18728564666
李 明 15244923350
大英县文物管理所(大英县汉陶博物馆)
2024年3月20日
附件: